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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公办中小学招生入学,渝北区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办法。以下是我们为大家整理的,相信大家阅读完后肯定有了自己的选择吧。
2024-06-11 13:34网络推荐
招生办法
(一)公办中小学招生入学
1.“三对口”学生入学
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实行免试就近入学。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入学实行“三对口”,即学龄儿童与父(母)的户口、房屋产权证明(或房屋产权证、购房正式合同)和实际居住地一致,在对口学校入学。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以户籍为主要依据,在对口学校就读。适龄儿童、少年因父母无自购房,自出生日起户籍一直挂靠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与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招生服务区常住的,视为符合“三对口”入学条件。
以下特殊情况,由区教委统筹安排入学:
(1)符合“三对口”条件,迁入户籍未满1年的适龄儿童、少年;
(2)符合“三对口”条件,本人和法定监护人房屋产权份额未达51%的适龄儿童、少年;
(3)2018年8月1日起,在重庆市第八中学校、渝北区数据谷中学校、渝北区巴蜀小学校、渝北区空港新城人和街小学校招生范围内,迁户入住未满五周年的二手房业主子女以及因婚姻变化新迁入户的适龄儿童、少年;
(4)2021年6月10日起,在渝北区两江小学校、重庆市渝北中学校及部分“民转公”学校(重庆市两江人民小学校、重庆市渝北区首地人和街小学校、重庆市南开两江中学校、重庆皇冠实验中学校)招生范围内,迁户入住未满五周年的二手房业主子女以及因婚姻变化新迁入户的适龄儿童、少年。
(5)2024年5月20日起,新划入重庆市南开两江中学校招生范围内,迁户入住未满五周年的二手房业主子女以及因婚姻变化新迁入户的适龄儿童、少年。
2.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
坚持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的“两为主”政策,保障流动人口随迁子女(指户籍登记在区外,随务工父母到渝北城镇区域同住的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申请入学时,需提供如下信息:
(1)适龄儿童、少年与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
(2)法定监护人在渝北区的合法住房证明(房产证或购房合同,租房者应附租房合同和房东房产证复印件)。
(3)法定监护人在渝北区的合法工作证明(本人就业劳动合同或摊位租赁合同或个体工商营业执照等),截止2024年6月15日,现在我区用人单位工作(个体经商)6个月以上并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的个人参保证明(纳税证明)。
(4)法定监护人在渝北区的合法居住证明。法定监护人为市外户籍的,须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流动人口居住证明(2024年6月15日前公安机关签发的居住证),不符合办理居住证条件的,可提交由公安机关出具的暂住登记凭证(2023年12月15日前办理的)。
对符合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政策的,根据适龄儿童少年实际居住地、结合周边学校布局、办学规模和实际招生情况,统筹安排在公办学校就读。
游客的评论 2022/11/30 14:46
引用类型和原始类型的行为完全不同,并且它们具有不同的语义。引用类型和原始类型具有不同的特征和用法,
游客的评论 2022/11/30 14:44
能够把人物的内心活动写得栩栩如生,真的很有价值,给人留下深刻印象。
游客的评论 2022/11/30 14:47
如果数据将在线程间共享。例如正在写的数据以后可能被另一个线程读到,或者正在读的数据可能已经被另一个线程写过了,那么这些数据就是共享数据,必须进行同步存取。
游客的评论 2022/11/30 14:44
这篇文章是用儿童语言叙述的,自然而简单,就像一个清泉的终点,起着画龙点睛的作用。
游客的评论 2022/11/30 14:45
事件过程的描述是详细和具体的。虽然资料很多,但却显得井然有序,体现了作者清晰的思维和布局潜力。